發得出1兆元股利,給不起3萬元薪水?說得過去嗎
發得出1兆元股利,給不起3萬元薪水?說得過去嗎
林木源/資深國會助理
總統蔡英文近日與財經媒體餐敘的時候特別提到,台灣起薪低,必須慢慢拉高最低工資(基本工資),從長照著手就是一種方式,她的最低工資夢想數字是3萬元。
商業總會聞訊立刻跳出來:「價格是市場決定的,不是蔡總統或是政府,讓它三萬就三萬,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台灣的勞力成本真的高到讓企業無法賺錢嗎?真相真的是如此嗎?
我們直接檢視近幾年的上市上櫃公司的現金股利發放情形。今年台股上市櫃公司合計發出1.27兆元的現金股利,去年發放1.87兆元,從2009年至2017年,台灣的上市上櫃公司總共發出7.53兆元現金股利。由現金股利發放狀況就可以反推,上市上櫃公司這些年的獲利總額一定遠超過7.53兆,他們才有辦法發放這麼多現金,但是這幾年上市上櫃公司的老闆們有透過加薪讓員工共享公司的獲利果實嗎?
我們從近幾年勞工薪資的成長狀況來看,完全看不出來。企業獲利增加了,但台灣勞工的薪資水準卻停滯在2003年,表示這些獲利都進了大老闆口袋,企業沒有讓企業員工共享企業成長。這是誰縱容的結果?這是官僚與制度長期縱容的結果。
上市上櫃公司可以大方發放上兆元的現金股利給自己,代表台灣多數的大企業主都有能力為員工加薪,既然有能力加薪,為什麼不加薪?因為這些老闆們認為現有的薪資條件就可以僱用得到所需的人力,因此沒有調薪的必要。政府如果要求企業主動調薪,應以企業規模作區隔,對於上市上櫃公司,政府應以國家力量主動要求上市上櫃公司提高勞工薪資,對於小型服務業及中小企業,政府則可以考慮以減稅或是補貼的方式鼓勵企業對員工進行加薪。
台灣勞工好用是眾所皆知,但台灣勞工低薪也是全世界知名,勞工低薪是國家的恥辱,政府不應該讓這樣的狀態延續下去,既然總統已經喊話,各部會就應該動起來,要透過制度的修正,讓企業的獲利除了落入老闆口袋之外,也可以實質反映到勞工的薪資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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